股金财富网
网站首页  |  操盘必读  |  股金操盘  |  VIP报告  |  赢富数据  | 赢富软件 |  股金论坛
新股IPO  |  基金投资  |  股指期货  |  数据挖掘  |  股民学校  |   股金交流  |  客服中心
热点专题  |  港股直通车  |  聚焦07年报  |  融资融券  |  理财规划  |   下载中心  |  
 当前位置: 股金财富网 >> 操盘必读 >> 正文
“第三道救市金牌”暂缓 奥运前不推股指期货         
“第三道救市金牌”暂缓 奥运前不推股指期货
[ 作者:股金财富编辑部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更新时间:2008-4-25 | 编辑:ts108-sheng ]
股金财富网  代理赢富数据软件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4月24日,监管层一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按照决策层意思,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指期货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推出的可能性不大,“要推也在奥运会之后”。

  实际上,随着上证综指从去年10月16日的最高点6124.04点一路飞流直下,到4月22日一度洞穿3000点这一市场心理防线至2990.79点,跌幅多达3133.25点或51.5%。在A股惨遭“腰斩”、投资者资产被不断蚕食过程中市场对监管层通过推出精心筹备已逾两年的沪深300指数期货来挽救A股市场的呼吁亦喧嚣日甚。

  然而,根据上述权威人士透露的信息,市场在几近绝望的悬崖边等来4月20日的“规范大小非,严控限售股”以及两天之后的“印花税从原先的千分之三下降到千分之一”这两道力挽狂澜于既倒的救市“金牌”之后,要想在短期内兑现作为政策“组合拳”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三道金牌,即股指期货的推出已并不容易。

  此前,部分机构和经济学家认为,尽管政策“组合拳”将陆续推出,但相对而言,公布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表对于提振国内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无疑最为直接和有效。长江证券在2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后旋即表示,与诸如降低印花税,规范再融资和实施融资融券等措施相比,“相对有作用的措施是宣布股指期货时间表”,因为以上其他措施“作用有限”。

  而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更是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已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三个要素,即宏观经济允许、微观制度设计和准备基本完成,以及股指期货市场认可度大幅提高等均已表明,推股指期货正逢其时。”

  但这无疑只是市场方面的一厢情愿而已。

  “其实,决策层决定在奥运后推出股指期货已经在我们的预料之中。原因主要在于,目前管理层致力于控制通货膨胀,推不推股指期货已经不是市场因素所能左右。”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称。

  在罗旭峰眼中,尽管投资者希望推出股指期货作为政策“组合拳”之一来挽救市场,其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是在本来已经人心浮躁的市场中,再增加一个不确定性,那么无疑对市场稳定毫无裨益。“实际上,现在推出股指期货,其政策效果究竟几何已经难以判断。”罗称。

  对此,另一期货业资深人士亦表示认同。其认为,现状之下,非市场因素对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表的影响已经超过市场层面的考虑,与其再给市场增加一个不确定性,不如暂时按下不推。

  而实际上,业内人士分析,按照监管层先前安排,股指期货更有可能在创业板和融资融券面世之后,才会随之推出。

  其实,从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各界对股指期货推出时间表的预测已经屡次落空。对此,2007年7月,中金所研发部总监张晓刚曾表示,股指期货上市时间会提前公布,不会搞“突然袭击”。

  对此,4月24日,中金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交易所方面,目前依然“没有消息”。

  正在进行仿真运行的股指期货主力6月合约大涨390.8点,以9.85%的涨幅超过现货涨幅。
1、点击查看了解更多机构观点等详细资料
2、了解赢富数据软件相关咨询
3、欢迎发送 E-MIAL 来咨询索取您需要的研究报告。
4、欢迎拨打咨询热线,QQ在线咨询,填写下面留言咨询相关信息。
QQ在线服务: 李老师QQ  郑老师QQ  伊老师QQ 
上一篇文章:热钱进中国步伐加快 一季流入或达850亿美元
下一篇文章:“散手”变“组合拳” 3000成政策不可破底?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A股市盈率仅有19倍
 台湾当局松绑台证券业投资大陆股市…
 股市抄底的五要点
 A股1200点才是底
 金融拖累二八格局再现
 
 近一月每周8公司上会
 A股市盈率仅有19倍
 本年持续性最强反弹
 结构性底部出现
 逢低建仓A股正当时
 
 奥运后油价或涨20%
 沪指跌破2800点
 反弹预期落空
 低位再杀跌的阴谋
 预测奥运前后的指数运行路径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注意事项:
1、阅读本篇内容前务请先仔细阅读“免责条款”;
2、如不能正常阅读,请下载阅读器(Pdf Reader):点击下载
关于网站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免责条款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更新缓存 |
Copyright©2002-2006  www.ts108.com  站长:webmaster
免费咨询:021-50396022 投诉意见:021-50390622 传真:021-50397033 Email:ts108_gujin@sina.com
网络运作、技术支持:上海天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06024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