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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或被追缴千万税款 公司称不影响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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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或被追缴千万税款 公司称不影响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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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股金财富编辑部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更新时间:2008-4-15 | 编辑:ts108-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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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股已33天没有新股发行的情况下,成功过会后正在苦苦排队等待上市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股份)被曝出面临追缴巨额税款的风险,该公司今年或被追缴上千万税款。公司董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被有关部门追缴税款,亦不会触及公司股东利益。 据安妮股份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披露,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妮企业自设立至2003年7月、2006年2月,法定住所均位于国务院批准的厦门经济特区内,按有关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2003年7月、2006年2月,安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妮企业法定住所相继变更至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区不属于国务院所批准的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在今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之前,未处于经济特区之内的企业,无法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因此,安妮股份从2003年7月起、安妮企业自2006年2月起,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或存在被税务机关按照33%的税率追缴的风险。 以安妮股份2007年利润总额5,319.45万元、净利润4,562.91万元为例,以1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税约756.54万元。而如按33%所得税税率计算,净利润下降至约4095.98万元,缴税达1223.47万元,将多缴466万余元。以此计算,仅2005、2006、2007三年,安妮股份就将被追缴900余万税款,如算上2003、2004年所补缴税款,预计将突破千万。 安妮股份董秘王梅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厦门目前已全部建成经济特区,且根据新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安妮股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即使未处于经济特区之中,仍旧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但其未向记者透露安妮股份或将被追缴税款总额。(孙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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